为弘扬中华民族文化,传播艺术大师徐悲鸿先生坚持爱国主义艺术道路,艺术为国家、民族、大众服务的崇高品德,根据中央文化体制改革精神,徐悲鸿画院决定在国内外条件成熟的地区联合创办分院或写生基地,具体办理如下:
一.凡自愿申请承办分院或写生基地的单位、投资人均可申办,承办方应先将申请书和资质证明、办公场地产权证复印件一并上传至徐悲鸿画院邮箱内,(xubeihonghuayuan@126.com )待初审合格后,院办电话通知将正式签订合同书,在互利的基础上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
二、要求申办方申办地点具备有特色,适合艺术家写生和创作,但每个省不得超过两个相同分院或写生基地,谢绝无资金、无专业菅理人员、无场地申办分院和写生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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