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中华民族文化,传播艺术大师徐悲鸿先生坚持爱国主义艺术道路,艺术为国家、民族、大众服务的崇高品德,根据中央文化体制改革精神,徐悲鸿画院决定在国内外条件成熟的地区联合创办分院或写生基地,具体办理如下:
一.凡自愿申请承办分院或写生基地的单位、投资人均可申办,承办方应先将申请书和资质证明、办公场地产权证复印件一并上传至徐悲鸿画院邮箱内,(qwa988@126.com)待初审合格后,院办电话通知将正式签订合同书,在互利的基础上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
二、要求申办方申办地点具备有特色,适合艺术家写生和创作,但每个省不得超过两个相同分院或写生基地,谢绝无资金、无专业菅理人员、无场地申办分院和写生基地。
为弘扬徐悲鸿精神,培养和提升中国传统文化艺术修养,中国徐悲鸿画院拟于全国各地有志于投身艺术事业的企业和个人联合举办艺术培训学校,冠名为“中国徐悲鸿画院( )艺术培训学校”,并诚招省及地市级业务代理,有意者请与中国徐悲鸿画院联系,具体详谈。
办公室电话:010-64021108 联系人王东13331087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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