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创意产业是发达国家经济转型过程中的重要产物,由于附加值高、发展可持续,这一新兴产业越来越为各国所重视,其增长速度远快于整体国民经济增速。
对中国来说,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已成为“后危机”时代经济转型的新增长点,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从西方国家的成功经验来看,建立完善的法制环境,加强政府和市场联动,打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吸引人才等是文化创意产业得以成功的重要条件。
文化创意引领“后危机”转型
法国总统萨科奇曾明确表示:“我希望文化是法国应对世界经济危机的方法。面临金融危机,法国仍然保持了对文化产业的高投入。”法国经济刺激计划中约有1亿欧元投入文化事业。
英国是世界上第一个提出创意产业理念的国家,也是第一个用政策来推动创意产业发展的国家。目前创意产业在英国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例已达8.2%,其增长速度是整个国民经济增速的两倍。现在全英国与创意产业相关的企业超过15万个,吸纳的就业人数占英国就业人口总数的8%以上。
以伦敦为例,目前文化创意产业每年产值达210亿英镑,成为伦敦第二大支柱产业。预计到2012年伦敦奥运会时,其创意产业产值会达到300亿英镑,将超过金融服务业成为最大的产业部门。
最近,日本政府在文化创意产业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新举措,把文化产业定为重要突破口,官民并举促进文化产业出口。日本政府6月出台的《新增长战略》强调通过多种措施在海外拓展相关创意产业业务,到2020年在亚洲实现文化产业收益1万亿日元的目标。
文化创意产业的重要性还远不止于此,它还是一个国家软实力的象征。比如日本,其流行时尚、动漫和游戏在世界文化产业市场早已成为不可忽视的力量。
建设激发“创意”的制度环境
美国是全球文化创意产业做得最好的国家之一,究其原因,很重要的一点是美国政府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全面实施版权战略,加强版权保护,形成了全球保护范围最广、相关规定最为详尽的法律系统。
完善的版权保护,使好莱坞各大制片公司彻底消除了后顾之忧,创作激情不断迸发。
为适应当前互联网和数字化技术突飞猛进的时代特点,美国政府还积极实施数字化版权保护战略,在1998年10月通过了《跨世纪数字版权法》。这项法律针对数字技术和网络环境的特点,对美国版权法做了重要的补充和修订。
此外,美国还积极加入以《伯尔尼公约》为代表的国际版权保护体系,不断推动国际版权保护,为美国版权产品和版权产业在海外提供了更好的保护。在上世纪90年代初,美国还通过参与乌拉圭回合谈判,最终推动达成《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在提高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同时,建立了行之有效的法律实施机制和争端解决机制。
而日本的流行文化具有很强的竞争力,也与这个国家长期重视相关法律体系建设有很大关系,这其中包括《著作权法》、《文化艺术振兴基本法》等的出台和完善。数字技术普及后,日本还发明了保护产权避免复制的技术,人们上网后可付费观看音像制品,但不能复制,从而在互联网时代有效保护了内容创意的著作权。
打造基础环境吸引创意人才
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离不开人才,而吸引人才离不开政府构建的良好社会经济基础环境。伦敦正是利用人才资源和大都会的优势,扶持和推动了创意产业发展。
正如伦敦前市长肯·列文斯通所说,在伦敦,蜂拥而至的人才和历史悠久的高等学府为创意产业带来了人力基础,而伦敦人的消费能力又成为创意产业的一块沃土,政府的支持更给创意产业带来了开花结果所需的雨露。
英国拥有超过4000家商业设计咨询公司以及很多自由设计师。其行业规模庞大,风格多样,所跨学科从品牌打造、图文制作、包装和商业室内设计,到产品设计、多媒体和工艺设计,应有尽有。英国的设计业人才多样,专业知识丰富,对新生事物持欢迎态度,因此在预测和反映消费趋势等方面发挥了领军作用。
在将创意与制造业结合方面,英国也有不少经验值得借鉴。伦敦投资局负责大中华区事务的曹杰介绍说,在产业发展机制、国际市场通道、人力资源等各个领域,伦敦的创意产业与中国同行都有着广泛的互补资源。(新华社记者集体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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